晚上六時二十五分,通州街天橋上的街燈忽然亮起。我站在相隔不足一百米的二樓相望,這兒是西九龍裁判法院。在我身後,還有很多人和我一樣,拿着後備籌,明知道沒有機會到延伸庭旁聽,還是從早上等到現在。現場有人看書、有人看報紙、有人就只是靜靜等候;時不時會傳來一些小道消息,有的說要放飯,有的說已經在結案陳詞。職員忽然大喊:「二號?有無二號?」大家都精神為之一振,期待會喊到自己的號碼。
從我的位置向下望,正正就是王婆婆。依然身披英國旗,一直轉動手中的小黃傘,一個人,從白晝到入夜。今天的風很大,飄逸的旗幟下,婆婆瘦削的身軀更顯得細小;風吹過她的白髮,令人心疼,卻又更顯堅毅。別人說她太瘋顛,或許也真的只是「瘋子」才會如斯堅持。
「明天可能要天未光就來!」
聞說案件有可能又將延遲到明天,身旁兩位年長呀姨在討論該幾點出門才能成功派籌。偷聽她們的對話,得悉原來她們已是連續三天前來,平時也是法庭的常客,也就是我們所謂的「旁聽師」。事實上,不少「資深旁聽師」也是中年和老人家。某次旁聽,認識了一班叔叔呀姨,他們都是六十歲以上,由雨傘運動至今都一直堅持到法庭旁聽。婆婆說,他們全港九的法庭都很熟,大家有個小群組,會輪住去。
「班後生要番工,我哋好得閒嘛。」
「有d細路真係無人去聽審,我哋咪做佢哋屋企人囉!」
夜已深,天橋上的街燈顯得更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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